词条 | 南斯拉夫共和国与自治省政府机构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南斯拉夫共和国与自治省政府机构指南斯拉夫共和国与自治省执行委员会及其下设的管理机构和专门委员会。共和国与自治省的执行委员会是共和国与自治省议会的执行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各共和国与自治省的执行委员会由1名主席、2至5名副主席、18至27名委员组成。执委会内一般设有1至2个相当于部一级的专门机构,负责有关工作。执委会下设部、委、局等管理机关; 负责行使管理工作。部委的设置与联邦执委会部委的设置大致相同,但因具体情况不同,又各有差异。共和国与自治省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工作,执行联邦交办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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