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危害和平罪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危害和平罪该罪包括煽动战争和招募雇佣兵两项罪行。澳门刑法分则规定:前者是意图引起战争,而公然及重复煽动仇恨某方人民,处6个月至3年徒刑;后者是为某企图以暴力推翻某国合法政府或以暴力妨害该国的独立、领土完整的武装组织招募雇佣兵为其服务,或为某国招募雇佣兵为其服兵役的,均属危害和平罪,行为人处1年至8年徒刑。所谓“雇佣兵”应以国际法的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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