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县参议员及乡镇民代表候选人考试暂行条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县参议员及乡镇民代表候选人考试暂行条例文件名。南京国民政府制定。1940年12月16日公布。共七条。规定此类考试之方法分为试验、检核两种,检核除审查资格外得举行测验或口试。县公民年满二十五岁,具备普通考试应考资格等六款资格之一者,得应县参议员或乡镇民代表候选人之试验;具备曾任乡镇民代表等七款资格之一者,得应县参议员候选人之检核;具备曾任保民大会代表等七款资格之一者,得应乡镇民代表候选人之检核。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