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可撤销信用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对称。信用证的一种。开证行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无须事先通知受益人并征得其同意,可随时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此种信用证被撤销时,开证行一般应及时通知通知行,若通知行在收到撤销通知前,已经交付了贷款,开证行仍应负责偿付。可撤销信用证应注明“可撤销”字样,以资识别。由于可撤销信用证对受益人无保障,故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极少使用。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对称。开证行对所开出的信用证可不经出口商 (受益人) 的同意 (但应及时通知受益人),有权随时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为了便于识别,在可撤销信用证上标明 “Revoca-ble” ( “可撤销”) 字样。这种信用证被撤销时,开证行一般应通知通知行。如果通知行在接到撤销通知前,已经议付出口方的汇票、单据,开证行仍应负责偿付。可撤销信用证对出口商的利益缺乏保障,出口商一般不愿意接受。澳门商人对可撤销信用证的使用和接受较少。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