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可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归于消灭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撤销,以保护行为人的意志和维护公平交易。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在撤销前,效力已经发生,而且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第二,其效力的消灭以撤销行为为前提。第三,该撤销行为须撤销权人为之,其他人不得主张。第四,该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由其自行决定; 第五,该撤销权一经行使,则被撤销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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