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台湾地区旅游资源管理法规概述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台湾地区旅游资源管理法规概述台湾旅游资源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在风景区管理方面,有1966年5月10日公布实施的《台湾省风景名胜地区管理办法》、1967年8月公布的《台湾省垦丁风景区建设委员会设置办法》、1979年12月1日发布的《风景特定区管理办法》、1988年10月修正发布的《风景特定区管理办法》等;在“国家”公园和森林游乐区管理方面,有1958年颁布的《林业经营方针》、1972年公布和1982年6月30日修正公布的《“国家”公园法》、1982年7月8日发布的《“国家”公园法施行细则》、1983年颁布的《台湾省森林游乐区管理办法》、1985年修正公布的《森林法》(将森林游乐区的设置明订于条文)、1989年1月订定发布的《森林游乐区设置管理办法》等;在文化资产及其他旅游资源管理方面,有1969年公布的《台湾省海水浴场管理规则》、1982年5月26日公布的《文化资产保存法》、1986年7月公布的《高尔夫球场管理规则》、1988年颁布的《台湾地区海上钓鱼活动管理办法》、1992年1月公布实施的《休闲农业设置管理办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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