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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史可法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史可法1601—1645

明后期名臣。字宪之,号道邻,祥符(今河南开封)人。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授西安府推官,后任户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八年(1635年)迁右议,分守池州、太平。又改为副使,分巡安庆、池州,监江北诸军,镇压农民起义。十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四府,及河南之光州、光山、固始、罗田,湖广之蕲州、广济、黄梅,江西之德化、湖口诸县,提督军务。十一年曾败农民军英山、六合部,降顺天工。十二年任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淮安、扬州。不久,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十七年农民军攻占北京,遂拥立福王于南京,加大学士,称史阁部。因马士英等不愿他当官,令其督师驻扬州。清占北京后,曾企图联合清政权镇压农民起义。清多尔衮致书诱降,被其拒绝。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南下,坚守扬州,城破自杀未遂,为清军所执,不屈被杀。扬州人民在城外梅花岭修筑其衣冠冢,以为纪念。留有《史忠正公集》。

史可法1602—1645Shikefa

明末抗清大臣。字宪之,号道邻,河南祥符(今河南开封)人。崇祯元年(1628)进士。授西安府推官,后随总理侍郎卢象昇在江淮一带多次镇压农民起义,累升右佥都御史,巡抚两淮、河南、江西、湖广诸府县。后总督漕运,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入北京,他在南京拥立福王,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时称“史阁部”。仍掌兵部事。号召各地明军共起勤王。后被马士英等人排挤,自请督师扬州。少时受东林党人左光斗的影响,以国事为己任,忠于明朝。清兵入关后,摄政王多尔衮致书劝降,被严辞拒绝。他主张以全力抵御清军,激励将领,积极准备北伐抗清。但因朝臣派系复杂,马士英惧怕史可法功高势重,遂迟迟不放粮饷,福王也不支持抗战。弘光元年(1645)四月,清军南下围扬州,他坚守扬州孤城,亲自督战,严拒诱降。终因实力悬殊,四月二十五日(5月20日)扬州城破,史可法自刎未死,被清军俘获。多铎再次劝降,史可法曰:“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志不可屈!”(《小腆纪传》卷一《弘光纪》)从容就义。时天暑尸众,无法辨认史可法遗体,为纪念这位民族英雄,扬州人民将他的衣冠葬于扬州城外梅花岭,成史阁部衣冠冢。遗著有《史忠正公集》。

史可法1601—1645

明末抗清将领。字宪之,号道邻,河南祥符(今开封)人。崇祯进士。曾镇压农民起义。明朝灭亡后拥立福王(弘光帝),守扬州,坚决抵抗清军,城破被俘,不屈而死。今扬州梅花岭有其衣冠冢。有《史忠正公集》。

史可法

史可法1602~1645

抗清名将。字宪之,号道邻。河南祥符(今河南开封)人,出身武职世家。明崇祯元年(1628年)中进士,历任西安府(今陕西西安)推官、右参议。后升南京兵部尚书。十七年(1644年),南明弘光政权授之武英殿大学士,命前往扬州(今江苏扬州)抗清。他本着“守江南者,必于江北”的策略,在扬州至淮北地区设两道防线,遣4将守卫江北4镇。他自屯驻扬州居中调遣,大力加强防务,多次拒绝清廷招降,并亲自率兵攻克宿迁(今江苏宿迁)、邳州(今江苏邳县)。次年四月,清师围困扬州,史可法率军民奋勇抵抗,坚守待援。清军5次投书劝降,都被他严辞拒绝。城破后自杀未遂,被俘,不屈遇害,年44岁。存《史忠正公集》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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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9:4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