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合意离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合意离婚出于夫妻双方的意愿而提出的离婚。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之后,破除了婚姻的不可离异性,承认婚姻如同其他民事契约一样,可以自由订立和解除。最早为法律认可和社会接受的离婚是男女双方都赞同的离婚,人们称此种离婚为合意离婚。与此相对,称那种一方同意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为片意离婚。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兴起,荡涤了旧式婚姻观念,废止了封建的休妻,亦即男子单方面的片意离婚,代之以夫妻双方的合意离婚。中华民国“民法”规定:两愿离婚,可以准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颁行的两部婚姻法中未使用合意离婚的概念,但基本精神与其一致,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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