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合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合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0月29日合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1年5月7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1991年7月1日起施行。共7章36条。该办法规定: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本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该办法还对环境卫生规定、环境卫生作业、环境卫生设施、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奖励与处罚办法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