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同时履行抗辩权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同时履行抗辩权一项确保双务合同履行的特别法律制度。它规定,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没有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自己的给付。这种抗辩权的法律根据在于双务合同成立上的关联性。因为合同当事人双方所承担的债务是同时发生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则对方当事人的债务也不成立或不生效。这种关联性决定了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履行自己的债务。只有在当事人自己已经履行或者提出履行给付的条件下,才能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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