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同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同知官名。金国始置。此后历代皆置,为府、州的佐吏。同知,即同掌之意,共同掌理州、府政务。元代的枢密院、司农司等中央官署亦置。《金史·百官志三》:“诸刺史州: 刺史1员,正五品,掌同府尹兼治州事。同知1员,正七品,通判州事。” 《明史·职官志四》: “府:知府1人,(正四品); 同知,(正五品) ……同知、通判分掌清军、巡捕、管粮、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事。” “州: 知州1人,(从五品); 同知,(从六品)……”《元史·百官志二》: “枢密院: ……同知4员,正二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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