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和阗办事大臣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和阗办事大臣官名。清代置。掌主和阗回部政令。(见: 和阗直隶州) 和阗办事大臣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置。执掌和阗六城军政事务。初为领队大臣二员,隶叶尔羌办事大臣。四十二年(1777)升格为办事大臣兼领队大臣。嘉庆二年(1797),办事大臣、领队大臣分置。道光十一年(1831),移领队大臣于叶尔羌,另置协办大臣,受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节制。均属伊犁将军统辖。同治三年(1864)简放,光绪十年(1884)裁撤。 和阗办事大臣清代官名。乾隆三十年(1765)置。掌理回城事务。初为副都统,四十二年改为办事大臣,并兼领队事务。初隶叶尔羌, 嘉庆二年(1797)始分立。衙内置有章京、笔帖式等。光绪九年(1883)新疆建省后裁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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