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资”企业的工资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资”企业的工资制度对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简称“三资”)经营的各类企业,国家只管工资水平,具体由企业自主分配。1986年劳动人事部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由董事会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区同行业条件相近的全民企业平均工资120%的原则确定,并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加以调整。经济效益好的可以多增,差的可少增或不增。同时建立了中方职工档案工资标准,供调动工作或退休(职)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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