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商品流通税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商品流通税中国对22种由国营经济控制产、销的商品,按其流转额计征的一种税。1953年修正税制时,把原对这些商品征收的货物税、印花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合并而成。1958年税制改革时,该税并入工商统一税。 商品流通税我国从1953年起对部分商品从生产到零售按其流转额一次课征的一种税。当时为简化税制,有利于加强计划管理和国营企业经济核算,选择由国家大量生产和由国家统购统销或大量收购的22种商品 (卷烟、麦粉、钢材、原木等) 为课税对象,将原来对这些商品征收的货物税、营业税、营业附加和印花税,合并为商品流通税,将多种多次征为一种税一次征,已税商品,行销全国,不再增收附加其他各税。1958年税制改革时,商品流通税并入工商统一税。 商品流通税中国从1953年起对部分商品从生产到零售按其流转额一次课征的税种。政务院1952年12月31日公布《商品流通税试行办法》,规定了22种试行商品流通税的商品。1958年该税并入工商统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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