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1)历史沿革。1949年12月,新疆省农林厅成立,统管农林工作。1955年6月,为适应新疆林业发展的需要,新疆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农林厅,分别成立农业厅和林业厅。同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新疆省林业厅遂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造林处、基建处、经营利用处、国营林场管理处、物资供应站等单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业厅机关工作陷于瘫痪。1970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决定,林业厅与水利厅合并,成立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水林局。1971年2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又决定将水林局并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农业局。1973年8月,农业局又分设为农林局和畜牧局。1978年12月,自治区党委决定农林分设,撤销农林局,成立农业局和林业局。1981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治区林业局改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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