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民分业定居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214 四民分业定居论春秋时管仲提出的主张。见05142管仲。 四民分业定居论春秋时代的政治家、思想家管仲(约前725—前645年)提出的著名观点。管仲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划分出士、农、工、商四大社会集团,将其并列为“四民”,而且从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和治理国政的目的出发,主张将士农工商四业的从业者及家属实行分业而居,“勿使杂处”,以“成民之事”(《国语·齐语》)。他认为使四民分业定居的好处是:(一)促使其四民及家属遵守相应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如使士人聚居,则会“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其幼者言悌”。(二)使其安心各自的职业分工,“不见异物而迁焉”。(三)可形成职业技术教育的环境,使从业者的子弟对父辈的职业技能“少而习焉”(均同上),有利其掌握技能并继承该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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