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团结新军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团结新军法南宋初,李纲任相后,提出的“团结新军”的方案。规定:以五人为伍,推一人为伍长,由承局节级或军士中推举有武艺者充当;五伍为甲,选一人为甲正,由众推十将节级中有武艺者充当;四甲为前、后队,设正、副队将二人,由副校尉、小使臣充当,另设引队一人,由十将节级中壮勇者充当,押队一人,选十将、指挥使充当;五队为部,设正、副部将二人,由大、小使臣以上有才武边功者充当;五部为军,设正、副统制官二人,由宋廷选派。宋廷虽于建炎元年(1127年)为此发布诏令,但李纲很快罢相,此法废弃。事实上整编如此整齐划一的新军,也不可能。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