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营小型企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国营小型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分的国营小型企业。1984年10月18日中国公布的《国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国营小型企业包括:国营小型工交企业;京、津、沪3市的固定资产原值不超过400万元,且年利润不超过40万元;其他地区,固定资产原值不超过300万元,且年利润不超过30万元。国营小型商业零售企业,京、津、沪3市,年利润不超过2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60人;省会城市,年利润不超过15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60人;其他城镇,年利润不超过8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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