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际海事组织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MCO: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nsultative Organization)”,1982年5月22日起改为现名。专事处理海上安全事务、保护海洋环境和发展海运技术的一个联合国下属机构,成立于1959年1月,总部设在伦敦。到1998年底,共有会员157个,已是世界最为主要的国际航运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各国之间的航运技术合作;鼓励各国政府在海上安全、提高船舶航行效率及防止海洋受到船舶污染而采用统一的标准;处理同上述事项有关的法律和行政问题。国际海事组织大会是其最高权力机构,每两年召开一次,由大会选出的32个成员国组成的理事会是监督国际海事组织工作计划的常设机构,下设5个工作委员会:便利运输委员会;技术合作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海上安全委员会;法律委员会。中国于1973年3月1日起加入该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国专门组织机构之一。1959年1月成立,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1982年5月改用今名。总部设在伦敦。1985年有127个正式会员和1个联系会员。大会是该组织最高权力机构,每两年召开一次。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职权,理事会由32个理事国组成,每两年改选一次。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其宗旨是: 在解决国际贸易的航运技术问题方面同各国进行合作; 在促进海上安全,提高航运效率和防止船舶对海洋污染方面,鼓励各国采用统一标准; 处理与之有关的法律问题。主要活动有: 制订和修改有关海运安全及有关海事责任等方面的公约; 交流上述有关方面的实际经验和海上事故记录; 为各会员国交换本组织所研究问题的情报和科技报告; 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国际组织提供的经费和捐助国提供的捐款,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一定的技术援助项目。中国于1973年3月正式参加该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1948年日内瓦联合国海事会议拟订了成立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公约。1958年正式成立了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1982年改称为国际海事组织。总部设在英国伦敦。其活动目标是: 促进政府间在影响国际航运技术问题方面的合作; 确保最高标准的海上安全、航运效率,防止海洋污染和有关海上安全的其他问题; 拟订有关航运技术方面和海事问题方面的国际公约、建议、守则等。决策机构为大会,由所有成员国组成。大会每两年召开1次,决定工作计划、预算及财务条例,选举理事会并批准任命秘书长。理事会由大会选举的32个 (1984年11月10日前为24个) 成员国组成。还设有4个主要委员会:海上安全委员会、法律问题委员会、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技术合作委员会。现有127个成员国和1个准成员 (香港)。我国于1973年3月1日正式参加该组织的活动。 国际海事组织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于1958年3月17日正式成立,1959年1月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1975年11月更为现名。总部设在伦敦。国际海事组织宗旨是在解决国际贸易的航运技术问题方面同各国进行合作;在促进海上安全,提高航行效率和防止船舶对海洋污染方面,鼓励各国采用统一标准;处理与之有关的法律问题;负责召开有关航运问题的国际会议、起草国际海事公约或协定。国际海事组织的机构: 国际海事组织1959年1月17日成立并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1982年5月改现名。总部设在英国伦敦。2005年底,有165个成员,其中中国香港、澳门为联系成员。中国于1973年3月1日正式加入该组织。从该组织第9届至15届大会上中国6次当选为B类理事国。1989年和1991年两届大会上中国均当选为A类理事国。现在中国已成为世界公认的8个航运大国之一。至今中国已接受了该组织制订并保存的现行技术条约37个中的1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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