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际经济新秩序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国际经济新秩序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取得独立以后,致力于发展民族经济、争取经济独立。但是西方国家的控制、剥削和掠夺仍然在严重地阻碍着这些新兴的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经济的发展,不平等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没有根本改变。在捍卫国家主权,争取经济独立的斗争中,广大发展中国家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要取得民族经济的顺利发展,关键在于改革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平等的国际经济新秩序。早在60年代,就提出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1961年第一次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一致要求废除国际贸易中的不平等交换和稳定原料、初级产品的价格。1964年3月,联合国大会在日内瓦召开第一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表了《77个发展中国家联合宣言》,标志着发展中国家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进入了联合斗争的新阶段。1974年第六届特别联大通过了《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同年第二十九届联大又通过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这3个文件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纲领性文件。主要内容:❶改革世界经济中的生产、消费和贸易格局,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分工。如初级产品制定公平合理的价格、解决货币和发展资金问题,增加技术转让; 国际经济新秩序由发展中国家在1964年举行的第二次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上首次提出。其主要特征是: (1) 主权平等,即各国有权对其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行使主权,一切国家享有平等地参与解决世界经济问题的权利; (2)公平、互利,反对发达国家在贸易、金融、货币、技术等领域内的控制和剥削,使发展中国家有发展民族经济的正常条件; (3)相互依赖,发展中国家认为,由于发达国家的繁荣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密切相关,发达国家应该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并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广泛的合作,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共同繁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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