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议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议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立法机关。实行一院制,称众议院。由13名选举产生的众议员和6名参议员组成。任期5年。参议员由总督任命,其中4名由总理提名,2名由反对党领袖提名。议会有权修改宪法的任何条款。内阁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总督根据总理的提请可以解散议会,并要求重新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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