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1952年2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政务院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的人民,❶均与当地汉族人民同样享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游行示威的自由权,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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