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式记账法
复式记账法,是指由经济业务所引进的一切变化,按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全面地、互相联系地记录的记账方法。按照复式记账法的要求,每一会计要素项目都要相应设置账户,每笔业务所引起的一切变化,都应在所涉及的账户中全面地互相联系地记录下来。
采用复式记账法,由于对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应在相互联系的账户中作出记录,这不仅有助于了解每一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将一定期间所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都相互联系地登记入账以后,可以通过账户记录,完整、系统地反映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同时,由于对每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进行分类登账,因而对记录的结果,可以进行试算平衡,以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由此可见,复式记账法是一种比较科学的记账方法。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曾在我国流行的复式记账法有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收付记账法等。为了使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接轨,1992年底公布了我国 《企业会计准则》 将借贷记账法定为我国境内企业会计采用的记账方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 “借”、“贷” 作为记账符号,按照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的规则,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全面地、互相联系地记录每笔经济业务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要求按照会计项目分别设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利润等六类基本账户,各类账户的左方统一称为借方,右方统一称为贷方,并为每类账户规定借、贷方记录该类数据的标准方法,即账户模式。
(1) 资产类账户: 资产处于会计方程式左方的地位,其账户定为借方记录资产的增加; 贷方记录资产的减少,余额在借方。
(2) 负债类账户: 负债处于会计方程式右端,其账户记录方法与资产类账户相反,即贷方记录负债的增加,借方记录负债的减少,余额在贷方。
(3) 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所有者权益处于会计方程式右端,其账户记录方法与负债类账户相同,即贷方记录增加,借方记录减少,余额在贷方。
(4) 收入类账户: 收入是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因素,其账户记录的方法与所有者权益账户相同,即贷方记录收入的增加,借方记录收入的减少,平时余额在贷方。
(5) 费用类账户: 费用是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因素,其账记录方法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相反,即借方记录费用的增加,贷方记录费用的减少,平时余额在借方。
(6) 利润类账户: 利润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其账户记录方法与所有者权益账户相同,即贷方记录利润的增加,借方记录利润的减少,平时余额在贷方。
以上六类账户归集记录有关数据的标准方法,即借贷记账法的账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