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沙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长沙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1991年9月27日经长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1年11月17日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5章30条。《条例》规定: 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且明确了治保人员主要任务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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