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8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表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使之进一步完善。截至1999年9月,8个参政党和无党派人士中有12万人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在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总数中占26%,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占32.3%,在19名副委员长中占9名;有24万人担任全国政协和各级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九届委员中占60.2%,在全国政协九届常委中占65.2%,在31名副主席中占16名;有8300多人在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中任县以上领导职务。1990年以来中共中央共召开各种协商会、座谈会120多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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