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多米尼加联邦议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多米尼加联邦议会多米尼加联邦立法机关。实行一院制,称为众议院,由总统和30名众、参议员组成。其中众议员为21人,由普选产生; 参议员为9人,根据总理和反对党领袖的提名 (总理提名5人,反对党提名4人),由总统任命。如议会愿意,参议员也可由选举产生。每届议会任期5年。议会有权修改宪法。在1985年7月举行的议会选举中,自由党获16席,工党获5席。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