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清一统志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58 大清一统志清代官修地理总志。康熙二十五年 (1686) 开始纂修。前后凡3次。初次乾隆八年(1743),342卷; 第2次乾隆四十九年(1784),500卷;第3次道光二十二年(1842),560卷。因重修始于嘉庆年间,资料又以嘉庆二十五年(1820)为断,故名《嘉庆重修一统志》。编次首为京师,下分22统部和2地区。后附“外域朝贡诸国”。各统部有总图、总表、总叙。内容丰富,侧重疆域政区、建设沿革,包含许多地理材料。记载山川、形势,城池、学校、户口、田赋、土产、风俗、古迹、关隘、津梁、堤堰、寺观、名宦、人物等项目。是一部比较完善的全国性区域志,在研究历史地理方面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大清一统志全国总志。清代官修。五百六十卷。目录二卷。康熙朝命廷臣效仿元明修纂《一统志》,雍正朝重加编辑,乾隆八年草成,初不分卷。乾隆二十九年(1764)奉命续修,四十九年(1784)乃成。 《四库全书总目》著录为“三百四十二卷,而外蕃及朝贡诸国,别附录”,一题五百卷。嘉庆朝,命国史馆总裁文华殿大学士穆彰阿(?—1856)主持重新修订, 嘉庆二十五年(1820)完成,道光二十三年(1842)刊刻。故又题《嘉庆重修一统志》。是志在乾隆旧志基础上,除采录国史外,还参照《日下旧闻考》、 《热河志》、 《盛京通志》、 《平定准噶尔方略》、 《西域同文志》、 《西域图志》、 《平定金川方略》、《天下舆地全图》等书,重加编修而成。其序次为京师、直隶、盛京、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南、湖北、 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新疆、 蒙古各藩部,朝贡诸国。全书前有《全皇舆图》,各省区前皆冠有图表。自京师以下每省区先立统部,总叙一省区大要,略指其疆域。各府、厅、直隶州自有分卷,凡所属州县均列入之。蒙古各藩部悉照各省体例,其间有新增置者另标明之。各省区所领属府、厅、直隶州等皆按分野、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税课、职官、 山川、古迹、关隘、津梁、堤堰、陵墓、祠庙、寺观、名宦、人物、流寓、列女、仙释、土产等二十四门叙载。旧志二十一门,新志增税课、职官、祠庙三门。新志于各省府州厅前都有表,所记历代建置沿革简要完备,表中首列清代地名,下有自秦至明十一格,以小字注明源流,历代升降分合年分。重修新志断至嘉庆二十五年,故四川、广西、贵州等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设有土司官员,其裁汰停袭,皆止于此限。对河工海塘之记载,凡清代奉谕、督抚河臣奏疏,节录于各省河海条下。 旧志对山川关隘每有重复混淆,新志多所改正澄清。旧志对辽、金、元史中人名地名译法不一。新志皆遵新译统一。1934年商务印书馆将其列入《四部丛刊续编》影印出版。民国二十四年(1935)上海商务印书馆汇辑此书各表成《嘉庆一统志表》二十卷单行出版。 大清一统志清代官修地方总志。五百六十卷。从康熙二十五年(1686)开始,编修全国总志“以昭大一统之盛”。前后凡三次:初次编修名义由弘昼、蒋廷锡负责,实际由陈廷敬、徐乾学领其事,有著名地理学家顾祖禹、阎若璩、齐召南等参与编修。历时十余年,至乾隆八年(1743)成书三百四十二卷。第二次编修是由于版图扩大,政区变化和户口繁衍,重修一统志成书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共有五百卷。第三次由穆彰阿、李佐贤、潘锡恩等主持重修,成书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因开始于嘉庆十六年(1811)重修,所辑资料以嘉庆二十五年(1820)为下限,所以命名为《嘉庆重修一统志》。 大清一统志清官修地理总志。560卷。修于乾隆朝,嘉庆朝重修,又称《嘉庆重修一统志》。首为京师,下分直隶、盛京等共22统部和青海、西藏等地区。先有图表,继以总叙,再以府、直隶厅、州分卷,列有疆域、分野、建置沿革等25目。内容丰富,对县级以下的小地名搜罗尤多。商务印书馆为此书编有四角号码索引, 大清一统志清代官修地方总志。自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至道光22年(1842年)成书,前后三次编辑,共560卷。第三次重修因开始于嘉庆(1796—1820)年间,材料又以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为下限,故称《嘉庆重修一统志》。首为京师,下分二十二统部及青海、西藏等地区,各统部先有图表、总叙,再以府、直隶厅、州分卷,并有疆域、分野、建置沿革等目。参加编修者多以著名学者,又在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五朝皇帝直接过问下进行,故体例完备,事博文约,考订精当,校对严谨。为一部完善的全国性地志。参见“方志学”中的“大清一统志”。 大清一统志清代官修总志。共修三次:第一次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开始,乾隆八年(1743年)成书,三百四十二卷。第二次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续修,四十九年(1784年)成书,五百卷。第三次从嘉庆十六年(1811年)重修,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成书,五百六十卷,因开始于嘉庆年间,取材以嘉庆二十五年为下限,故名《嘉庆重修一统志》。其体例,首为京师,下分直隶、盛京、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新疆、乌里雅苏台、蒙古共二十二统部和青海、西藏等地区;先有图表,继以总叙,再以府、直隶厅、州分卷,列有疆域、分野、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山川、古迹、关隘、津梁、堤堰、寺观、名宦、人物、土产等二十五目。该志系在各省通志的基础上编成,内容丰富,考订精详,是一本比较完善的全国性总志。 大清一统志有清一代。三次纂修。始修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当年三月,清圣祖鉴于平定三藩叛乱和收复台湾以后,中国逐渐出现了一个统一、安定和繁荣的社会局面,于是下令纂修《大清一统志》,并以大学士勒德洪、明珠及徐元文等为正副总裁官。勒德洪在康熙朝颇受圣祖重用,官至大学士,曾任多部官书的总裁官。明珠(1635—1708),字端范,姓纳喇氏,满正黄旗人,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徐元文(1634—1691),字公肃,号立斋,江南昆山 (今属江苏省)人,官至文华殿大学士。世宗即位后又重加编辑,直至乾隆八年(1743),此书方告纂修完成。但大学士和珅只把它看作是一部初稿。书分二十一门、三百四十二卷,“外藩”(指蒙古、西藏、新疆等地区)及“朝贡诸国”(指与清廷有贡使关系的周边国家及有外交来往的欧、亚等地区的一些国家)作为附录。此后,由于清廷平定了准噶尔部叛乱,“开拓西域地二万余里” (《嘉庆一统志·序》),以及第一次平定金川叛乱,加之这期间郡邑的增汰、一些地区的沿革变迁,都使统治当局感到有必要对《大清一统志》重加纂修。乾隆二十九年(1764)御史曹学闵奏请将西域、新疆等地增入《大清一统志》。此举正合高宗之意。于是,他下令重纂此书,并以和珅等为纂修官。和珅(1750—1799),字致斋,姓钮祐禄氏,满洲正红旗人,最初为官学生员,后授三等侍卫,极受高宗赏识。从此,他步步高升,官至大学士、军机大臣,秉政达二十余年之久,成为名副其实的“二皇帝”。在和珅的主持下,《大清一统志》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 成书,故又称 《乾隆一统志》,五十四年(1789)校阅完毕,送呈高宗审订。本书为四百二十四卷,取消“附录”,除全国十八省外,“外藩”和“朝贡诸国”也都详细叙述。年代断限自清初至乾隆四十九年止。嘉庆十六年(1811),仁宗批准了方略馆的奏请,再次纂修本书。他任命工部尚书廖鸿荃为总纂纂修官,潘锡恩为提调纂修官。潘锡恩 (?—1867),字芸阁,安徽泾县人,嘉庆进士,道光时官至江南河道总督。由于卷帙浩繁,本书在嘉庆一朝未能纂修完成。宣宗即位后,命国史馆总裁穆彰阿继续主持纂修工作。穆彰阿(1782—1856),字鹤舫,姓郭佳氏,满洲镶蓝旗人。嘉庆十年进士,官至礼部侍郎。道光时,颇为宣宗信任和重用,官至武英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本书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成书,五百六十卷,叙事至嘉庆二十五年 (1820)止,故又称为《嘉庆重修一统志》,简称为 《嘉庆一统志》。本书首列道光《御制大清一统志序》和国史馆总裁、大学士穆彰阿因书修成而请议叙的奏折。还有《凡例》、《皇舆全图》和 《目录》两卷。《凡例》叙述了全书的体例和编纂原则,《皇舆全图》可视为嘉庆时期的清朝疆域图。本书体例以各直省和地方为单位,分别加以叙述:首京师,次直隶,又次盛京(包括兴京、奉天府、锦州府、吉林、黑龙江),然后依次为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十八行省,以及新疆 (当时尚未建省)、蒙古各部 (包括内外蒙古各部)、青海、西藏、“朝贡”各国。除京师外,盛京和直隶等省、新疆、蒙古均有“统部”,总叙一省 (或该地区)大要,然后分别叙述各府、直隶厅、直隶州及其所属州县。分目二十七门:表、图、疆域、分野、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学校、户口、田赋、税课、职官、山川、古迹、关隘、津梁、堤堰、陵墓、祠庙、寺观、名宦、人物、流寓、列女、仙释、土产。本书史料丰富,除采自国史外,其它如《日下旧闻考》、《热河志》、《盛京通志》、《平定准噶尔方略》、《西域同文志》、《西域图志》、《平定金川方略》、《天下舆地全图》等书,也都旁搜博采,确切参稽;叙事准确详明,完整地勾画出“乾嘉盛世”时期中国版图的全貌,同时又对各地政权建制、地理环境、户口田赋等方面的变化(或变迁)一一做了叙述。本书不仅是了解和研究清代地理、疆域的一部重要参考书,而且对了解和研究清代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关系、阶级斗争和国际关系均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当然,本书也有一些缺点和错误,这是由于各方面条件所限而造成的。本书最初为国史馆写本,后有武英殿本、光绪二十三年 (1897) 石印本、民国 《四部丛刊》本。 《大清一统志》清代官修地理志。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开始编纂,1743年(乾隆八年)首次成书,计342卷。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续修,共500卷。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完成三修,计560卷,另附目录2卷。定名《嘉庆重修一统志》。三修本首为京师(今北京),次为统部,有直隶(今河北及辽宁部分地区)、盛京(今辽、吉、黑)、江苏、安徽、青海、西藏等24个统部。各统部先有图、表,继以总叙,再以府、直隶厅、州分卷。列有疆域、建置沿革、形势、风俗、城池、田赋、山川、古迹、关隘、祠庙、名宦、人物、土产等25门。每省区先概述基本情况,然后分述各府州县。本志是研究中国历史地理及清代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参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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