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一、合作化时期的收益分配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一、合作化时期的收益分配1950—1957年一、合作化时期的收益分配湖南省农村于1952年就已开始建立互助组,1953年建立了25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有64.10%的农户参加了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 建立了11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1958年冬实现人民公社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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