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太平条规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太平条规太平天国于1852年颁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军规。亦称《太平营规》。包括《行营规矩》和《定营规条十要》两部分。太平军起义后,遭到了清政府的镇压。洪秀全为动员全军加强纪律,团结一致对付敌人,发布了《太平条规》以约束军民。条规表达了太平军的革命纪律和道德要求。主要内容是:要恪守天令,熟识天条,遵守约束,爱护民众。不得虏掠、奸淫,不得无故杀害平民、烧毁房屋、滥役民夫。保护武器,英勇作战,缴获归公,不得私藏金银器饰。男女别营,不得授受相亲。禁止吸烟饮酒。不许谎言国法王章,讹传军机将令,荒误公事等。条规虽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但它有力地打击了各种危害革命的犯罪行为,并给太平天国伦理思想的发展和道德建设提供了具体内容,从而推动了革命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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