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清末颁行的《奏定学堂章程》的组成部分。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共分立学总义、学科程度、考录入学、毕业效力义务、附属学堂、教员管理员六章。规定:中学堂及初级师范学堂毕业生,以及贡生、廪生,精选其中年龄在十八岁至三十岁确有学术根底者,经考试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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