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妇女与法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妇女与法律Women and the Law在加拿大,妇女传统上一直是法律的附庸。法国人统治时期,军队和政府的重要职位按惯例只属于男性。而在英国当权时,直到20世纪,妇女一直被排除在社会公职之外。一些刑法只针对妇女,如杀婴罪,或者把妇女作为牺牲品,如有关强奸或诱奸妇女的法律;而在卖淫罪中,受惩罚的又总是妓女。在家庭法中,妇女被毫无掩饰地当作附庸。在新法兰西,妇女到25岁才达到法定年龄。女性婚前要受父亲管教,婚后要受丈夫束缚。没有丈夫的允许,妻子不得经商,甚至在管理或出售自己婚前财产时也不得擅自做主。法国统治时期的法律规定,婚约解除时,普通财产的一半归妻子或她的法定继承人;而英国殖民时期的法律则给丈夫管理妻子财产更大的权力,且没有分割财产的条文,尽管绝大多数省份在19世纪通过《已婚妇女财产条例》,允许妇女掌管自己的财产,却没有关于婚姻破裂或丧偶时公平分配财产的规定,同时也没有改善妇女经济状况的条文。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