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子钱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子钱家放债取息的高利贷者。所谓子钱,指利息。亦称“子”、“子金”。利息与本钱合称“子本”。该职业在我国历史悠久。战国时齐桓公在峥丘之战时,贷钱取息,以补战争之需。(《管子·轻重丁》)西汉初年,有子钱家富可敌国者。汉武帝于公元前119年颁布“算缗令”,向子钱家征收财产税和所得税,凡二千抽一算(一百二十钱)。又颁“告缗令”,奖励告发呈报不实者。这一政策使子钱家受到严重打击,“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汉书》卷二四 《食货志》)唐宋时期,商品经济发展迅速,使子钱家更为活跃和发展。至明清,子钱家均营当铺,以抵押借贷的形式营利。是时以徽州、山西子钱家财势最为雄厚。明万历年间,“徽商开当,遍于江北”。(《锡金识小录》卷10《前鉴》)仅在河南一省,徽商营贷者就有二百十三家。经营高利贷的子钱家心狠手毒,剥削极为残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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