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一妻多夫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一妻多夫制系指母系社会中实行的一种婚姻形态和婚姻制度。恩格斯认为,一妻多夫制起源于原始母系社会。远古时代,先民们“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足证明一妻多夫是普遍现象。一妻多夫这种婚姻现象在中国历史上也有,特别是少数民族当中更是如此。史载:“昔苍吾绕娶妻而美让兄……孟卯妻其嫂,有五子焉”(《淮南子·汜道训》)。班固也说:“燕地……宾客相过,以妇侍宿”(《汉书·地理志》)。《宋书·前废帝妃》中云:“帝姊山阴公主淫恣过度。谓帝曰: ‘妾与陛下,虽男女有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驸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 帝乃为主置 ‘面首’ 左右三十人。”山阴公主公然要求皇帝配置情夫,这是中国古代一女多夫的显例。唐朝武则天及韦后也多纳男宠,宋代以后一些地方存在的养夫、招夫,挂帐十年,实际上也是一妻多夫现象。 一妻多夫制一个女子同时与几个男子结成夫妻的婚姻形式。为群婚残余。主要流行于印度南部和中亚一带。其形式多为依次同居而非联合同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后各归其夫, 或归母亲所指定的父亲。一妻多夫制一词最初由英国人类学家麦克林南提出, 并主张将其分为两种形式, 即西藏型(兄弟共妻)和印度型(丈夫间无血缘关系)。恩格斯认为仅存有西藏一种类型。产生的原因一说可能与原始人广泛流行杀死女婴的习俗有关,致使部落中男子过剩;一说可能与阶级社会中保护土地、财产不被分割有关。亦有认为系男子经常外出妻子须人照顾或婚后不能生育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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