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宋代诸县职官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宋代诸县职官俸宋代诸县职官的俸禄。《宋史·职官志十一》: “东京畿县7千户已上知县,朝官22千,京官20千; 5千户已上知县,朝官20千,京官18千; 3千户已上知县,朝官18千,京官15千; 3千户已下知县,止命京官,12千。(已上衣赐并随本官) 主簿、尉,12千至7千,有4等。河南府河南、洛阳县令,30千。诸路州军万户已上县令,20千; 簿、尉,12千。7千户已上令,18千; 簿、尉,10千。5千户已上令,15千; 簿、尉,8千。3千户已上令。12千; 簿、尉,7千。不满3千户令,10千; 簿、尉,6千。京朝官及3班知县者,亦许给县令俸。本官俸多者,以从多给。岳渎庙令,10千。丞,主簿,7千。”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