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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家庭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016 家庭

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以血缘或收养关系为纽带结合而成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在原始社会中自然产生。家庭经历了各种形式的演变,以血缘家庭、亚血缘家庭(即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直至私有制出现后的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家庭的性质由社会的性质而决定。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级,家庭的性质是不同的。家庭的职能、形式、结构类型、道德观念也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革。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家庭关系是男性支配和奴役女性的关系。中国封建社会的家庭是“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资产阶级的家庭关系主要是金钱关系; 社会主义的家庭关系则是男女平等,团结互助,共同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的新型家庭关系。

家庭jiating

以一定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领养关系为基础结合而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家庭的本质特征是:❶一种最基本的社会生活单位。家庭可以满足人们最基本的需要,生理方面的需要、心理方面的需要、精神方面的需要,都可在家庭中得到满足。家庭又是人们进行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这“两种生产”活动的基本单位。
❷一种最初级的社会关系体系。家庭是人们最早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单位,是一个人最初接触的社会关系,是最早结合而成的社会关系。家庭关系不但是个人最早结合而成的社会关系,也是人类最早结合而成的社会关系。家庭是最早出现的人类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之一。氏族、民族、阶级、国家等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都是在家庭之后产生的,是在家庭的基础上产生的。
❸一种社会制度单元。家庭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规范着家庭成员的关系和活动方式。与其他社会制度比较,家庭在发挥其功能上具有基础性、完整性特点。家庭不但满足人们社会生活多方面的需要,而且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综合化的行为模式。在家庭中学习的规范、行为模式是以后在其他社会生活领域中行为的基础。
家庭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讲,有以下几方面功能:❶情感满足功能。人的情感满足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群体组织来实现,但比较起来,家庭满足人的情感需要的功能最为显著。这是因为家庭是建立在情感基础之上的,是以血缘和姻缘为纽带结合而成的,且家庭成员朝夕相处,长期一起相依为命,因此,家庭成员的情感交流最为直接、频繁,也最为深厚。
❷性生活调节功能。人类性欲的满足是由家庭完成的。家庭不但起到满足人类性欲的需要的作用,而且在法律、道德、习俗力量的作用下,对人的性欲的满足又起到限制的作用。
❸生育功能。夫妇结合,生儿育女,是家庭产生以来所特有的功能。家庭生育功能包括两方面:生殖和抚育。生殖是指新生命的造成,抚育是对新生命的供养。家庭的生育子女、传宗接代的功能使人类种族和社会延续不断。
❹抚养和赡养功能。抚养是指夫妻之间以及家庭中同辈人之间的相互供养、帮助和救援,这体现了同辈人应尽的家庭责任和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对家庭中长辈的供养和照顾,体现了下一代人对上一代人应尽的家庭责任和义务。
❺社会化功能。家庭具有把其成员培养成合格的社会成员的社会化功能。每个家庭都在日常的生活中向其成员传授生活知识和技能,引导他们掌握社会行为规范,树立生活目标,并学会恰如其分地扮演各种社会角色。
❻经济功能。家庭经济功能主要表现在组织生产与消费两个方面。以一家一户为独立的生产单位,适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特点。家庭成员有共同的利害关系,能够进行亲密无间的合作,在规模较小、分工不精细的生产行业中,可以充分显示出它的优越性。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消费,是各个社会消费的基本特点。

家庭

家庭

以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为基础所组合起来的一种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它是社会的初级群体,具有人的再生产的基本功能。家庭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泛指群婚出现以来经历的各种家庭形态,从血缘家庭、亚血缘家庭(即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到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狭义则仅指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家庭以婚姻为前提,婚姻构成最初的家庭关系,即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家庭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从原始社会中自然产生的,此后便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发展变化。家庭的职能、性质、形式、结构以及和它相联系的道德观念等,都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革。不同社会和不同的阶级的家庭关系各不相同。男性支配女性,是私有制社会家庭关系的特征。中国封建社会的封建礼教,主张“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男尊女卑,家长不仅占有家庭的一切财产,而且妻子、儿女都隶属于他,甚至对家庭成员握有生杀予夺之权。资本主义社会的家庭关系,本质上是金钱关系。社会主义社会的家庭关系同一切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家庭关系完全不同,提倡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家庭关系,家庭成员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大多数家庭的生产功能、消费功能、抚养功能、赡养功能、教育功能等都得到了较充分的发挥。尽管如此,我国今天的家庭,仍带有许多旧社会的烙印。关于家庭的未来,有种种不同的理论,但人类社会是进步的,人类家庭会向更高级的形态发展。决定人类家庭未来的,仍将是物质和人类自身的两种生产,而不是性爱。

家庭jiating

是以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收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 也是个人在群体生活中一种最普遍、最稳固、最持久的组织形式。人类家庭,从古至今,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恩格斯将家庭演变的历史分为四个阶段:血缘家庭(血婚制)、普那路亚家庭(伙婚制)、对偶家庭(偶婚制)、一夫一妻制家庭(专偶制)。家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民族,其结构和功能都有所不同。家庭与其他社会群体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❶家庭担负着许多社会基本职能, 可以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求,从物质生产,人口再生产到计划消费,从教育子女,赡养老人到休息娱乐等,几乎无所不包。
❷家庭成员之间由于以血缘姻亲为纽带,彼此关系密切,情感上的联系和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家庭通常具有很强的内聚力。
❸家庭是人类生存过程中最早的一种生活环境,它对于个体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 尤其在人们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上有着很深的“家庭烙印”。
❹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它深受社会风俗、道德习惯、法律的影响,这充分表现在尽管社会向前发展了, 但在家庭里那些旧的思想、观念往往还存在着。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发展出现了新趋势,现代家庭日趋小型化,不仅组成家庭的成员数量有逐渐变小的趋势,而且家庭职能也逐渐由多变少,一对夫妇家庭及核心家庭增多, 多代重叠的大家庭大量减少,家庭的生产功能、托育功能外移,而满足休息、娱乐和情感的功能突出出来。

家庭Jiating

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一种社会生活组成形式。在原始社会中自然产生共同家庭。例如狩猎、耕耘、交换物品、履行重要的仪式和礼节、抚养孩子等。私有制产生后,形成了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家庭的职能、性质、形式、结构以及和它相联系的道德观念,都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革。不同阶级的家庭关系也有所不同。男性支配和奴役女性,是私有制社会家庭关系的特点。中国封建社会,“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影响很深。资产阶级的家庭关系,是金钱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建立了男女平等、团结互助的新的家庭关系。每个家庭都是组成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繁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家庭的前提是婚姻,婚姻的结果是家庭。世界上没有与家庭无关系的人。即使是孤儿,也总是由合法的或不合法的家庭所诞生的。即使是独身者,也是由家庭派生或游离出来的。一个人一生的发展过程,都总是要组织一个家庭。家庭与社会团体的区别在于:其他的社会团体一般只能满足人们某一方面的需要,或是物质的,或是精神的,或是政治的,或是娱乐的等。而家庭则不同,它能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要,从物质到精神,从生产到消费,从生理到心理等。在所有的社会团体中,家庭是规模最小的,其成员数目是最少的。只要男女两个人结合,就可以组成家庭。家庭这个团体组织最亲密,家庭成员之间有感情亲近、志同道合、相互依存的关系。家庭往往是人们思想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因此,家庭对于其成员的要求比其他任何团体更迫切,要求也更高。“望子成龙”、“发家致富”、“母以子贵”等,这些说法说明了家庭对其成员的要求之迫切程度。家庭对其成员,特别是对其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

家庭

又称“家族”。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结成的人类生活的基本组织形式。随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而不断演变、进步。历史上共出现过5种主要的家庭形态: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即群婚家庭)、对偶家庭、家长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家庭。


家庭

见“社会学”中的“家庭”。


家庭

以婚姻和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的一种社会生活群体。广义包括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亚血缘家庭)、对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等历史形态。狭义指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基础,构成最初的夫妻关系,并派生出亲子血缘关系。家庭的本质、形式、结构、功能以及相应的道德观念,都随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化,不同类型社会中的家庭关系各不相同。

家庭

以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为纽带的一种最普遍、最固定和最持久的组织形式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社会初级群体之一。在此群体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不同角色占据不同地位,各自或者联合实现一系列的家庭职能如生产、消费、生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等。家庭和婚姻有着密切的关系。由婚姻结成的夫妻关系在家庭中据首要地位,是家庭的核心,是维系家庭的第一纽带;以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为主要内容的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则是从属和派生的,是维系家庭的次纽带。此外家庭还可以是婚姻和血缘关系的合理延伸,如包含除父母子女以外的其他直系、旁系亲属等。组成家庭的成员应以共同生活,有密切的经济交往为条件,虽有血亲或姻亲关系但不共同生活或经济上没有密切交往往往不构成事实上的家庭。家庭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家庭除具备以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为特征的自然属性外,更重要的是它的社会属性。一方面它受社会经济、政治法律、习俗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另一方面它的职能和作用的发挥、结构和关系的变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的巩固和发展。家庭在人类历史上不是自始就有、永恒不变的,一定的家庭形态总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这主要表现为它由血缘家庭、亚血缘家庭、对偶家庭到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从低到高的不断演变过程。

家庭

以一定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的一种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有广、狭两义。狭义的“家庭”仅指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单偶家庭),广义的“家庭”则泛指群婚制出现后的各种家庭形式、包括血缘家庭、亚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等。家庭与婚姻有着密切的联系,婚姻是产生家庭的前提,家庭是缔结婚姻的结果。婚姻应当是以爱情为基础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构成最初的家庭关系,即夫妻关系。由此而产生出父母、子女等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对应的或亲或疏的亲戚关系。家庭是人们之间多种关系的有机统一体,其中包括两性关系和生育子女等某种自然生物关系、财产和家务等经济关系、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关系、夫妻之间和父母子女之间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道德关系等等。家庭的性质、形式、结构以及与之相关连的道德观念都由经济关系所决定,并在阶级社会里受阶级关系的制约。男性支配女性,在家庭中占统治地位,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家庭关系的显著特点。在我国封建社会,“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男性家长一般具有绝对的支配权,妇女处于被支配地位,受“从一而终”的礼教束缚;资产阶级家庭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社会主义的家庭提倡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的家庭关系,家庭成员必须承担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家庭Family

加拿大家庭形态因文化、地区、历史阶段、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的差别而异。历史上出现的家庭类型有:共有型家庭——多见于欧洲人到来前的土著居民中。是围绕重要活动而组织的家庭形式,劳动分工根据年龄和性别而定。单亲型家庭——出现于欧洲人到来以后。当时的毛皮贸易公司允许雇员与印第安妇女同居,有的把所生混血儿带回国内,有的则留给印第安母亲抚养,形成单亲家庭。20世纪70年代以后,形成单亲家庭的主要原因是未婚母亲的增加和人均寿命的延长。混合型家庭——由再婚夫妇以及他们以前的孩子组成。在殖民地时期,由于战争、事故、医疗水平低下等原因,许多婚姻维持时间短暂,鳏夫寡妇的再婚率很高,出现许多混合家庭,一般子女较多。扩大型家庭——包括双亲、未婚子女、已婚子女及他们的配偶和子女,有的还包括单身亲戚、雇工或寄宿者,但很少有四世同堂的。该类家庭以农村为多。核心型家庭——是人们心中的理想家庭,由双亲和孩子组成,出现于20世纪初。一般只有二三个孩子。此外,未婚同居者也在不断增多。

家庭

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间的共同生活组织。婚姻构成最初的家庭关系。由于出生事实,又产生父母子女等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也可因收养建立拟制血亲而形成。
欧洲的家庭制度可追溯到罗马法的家父权制度。罗马的家父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中国奴隶社会存在的家长制家庭,同罗马的家父权制度有很多类似之处,两者根本不同的特点是: 罗马家父权制度以家长的权力为中心,中国家长制家庭则以宗族的血缘关系为中心,并与宗法制度相适应。周代以后,由于奴隶社会的宗法制度逐渐被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所代替,在家族制度上,一方面,确立以男系嫡长子孙血亲关系为基础的宗族制度,宗族的主要职能是祭祀祖先,兼有经管族产等经济职能; 另一方面,确立以亲属间共同生活为基础的家族制度,即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上的共同生活组织。它们是社会的基础组织,其主要职能是组织亲属间的共同经济活动。
根据中国封建社会的历代律例,家庭是由家长与家属构成的共同生活团体,家产为家长与家属共同所有。对外家长为家庭的代表。在家庭成员彼此之间,尊亲属侵犯卑亲属罪轻,卑亲属同样侵犯尊亲属则罪重。亲属关系的远近尊卑根据服制决定,并得到法律的承认。现今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家庭制度,其家庭成员仅有两代,即只包括父母与其未成年子女。日本和瑞士民法则仍采用传统的家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 第3章规定的家庭关系包括:
(1) 夫妻关系。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平等,在夫妻人身关系方面,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在夫妻财产关系方面,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 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是血亲关系,基于子女出生事实而发生。养子女与养父母虽不是自然的血亲关系,而是基于收养的法律行为而发生,但法律上视同父母子女关系。根据保护子女合法利益原则,《婚姻法》 禁止歧视、虐待非婚生子女和受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具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法律地位。父母子女之间的人身关系表现为: 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的财产关系表现为: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 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按照 《婚姻法》 的规定,家庭成员除父母子女外,还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婚姻法》等22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23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关于家庭的财产问题,由于中国家庭的构成的成员不同,有些家庭仅有夫妻共同财产和未成年子女财产。有些家庭除夫妻共同财产和未成年子女财 产外,还有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有些家庭除上述财产外,还有属于全家共有的财产。

家庭

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收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婚姻关系是最基本的,亲子关系以及其他血缘关系都是由此产生的。家庭形式、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家庭道德随生产方式、社会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狭义的家庭形式指一夫一妻制家庭,广义的家庭形式还包括一夫一妻制家庭以前的各种家庭形式,即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在血缘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不能通婚,兄弟姐妹可以通婚。在普那路亚家庭中,兄弟姐妹也不能通婚,只能是分属两个血缘群体的男女通婚。血缘家庭和普那路亚家庭均属母系制。对偶家庭是向一夫一妻制家庭过渡的形式,在对偶家庭中,一个人可与非同血缘群体的一个异性保持较稳定的关系,但不排除与其他异性的交往,婚姻易于解除,财产仍为女方所有。推动以上家庭形式发展的主要动力是自然选择。生产力的发展使家庭权力逐步转移到男子手中,产生了父权制家庭。私有制的产生要求能确认父子关系以继承家庭财产的新家庭形式,一夫一妻制家庭随之产生。在私有制社会里,所有有产阶级的婚姻家庭都是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男性奴役女性是共同的特征,一夫一妻对于男子只是形式而已,只有在无产阶级中才有可能产生真正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家庭。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为以爱情为基础、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家庭的真正实现奠定了基础。在大工业出现以前,家庭是一个生产单位,保持一定规模的人口是家庭生产的必要,同时,为了防止家庭财产的分散,数世同堂的扩大家庭是主要的家庭结构。机器工业的出现使生产功能从家庭转向社会,人们为了谋生不得不走出家庭,扩大家庭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核心家庭成为现代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家庭功能是多方面的,包括性、生育、生产、消费、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情感交流等功能。在传统社会里,这些功能基本上由家庭独立承担。随着社会分工发展,生产功能正在分化出去,其他功能也正在由社会分担,传统的家庭功能正在出现分化和淡化的趋势。在不同社会里,制约家庭的道德规范是不一样的。在旧中国封建社会,“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男尊女卑,注重世代延续。在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关系撕掉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在社会主义社会,家庭是建设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强调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责任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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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7: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