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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对偶婚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035 对偶婚

一种婚姻形式,指一男一女在长短不定的时间内结为配偶,是原始氏族社会由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阶段。男子从妻而居,婚姻关系不坚固,子女均归母系。

对偶婚

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结为配偶的婚姻形式。这种情况在原始社会初期、中期就已出现,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不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婚姻形式。原始社会的后期,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婚姻禁忌越来越多,通婚范围渐趋缩小,群体间混乱性交开始减少,成对偶居的现象日益增多。经济、文化因素是推动这一过程的主要原因,女性要求缩小和固定两性关系的愿望加速了这一进程。对偶婚的形式是,一个女子可以在一群男子中选择一个男子作为她的主要丈夫,其他为次夫;同样,一个男子可以在一群女子中选择一个女子作为他的主要妻子,同时还可以有若干次妻。在对偶婚的初期和鼎盛时期,是以女子为中心,女子定居于本氏族,丈夫来自其他氏族,从妇居。男子成婚后,就属于妻方氏族的成员,死后则归回他原来的氏族安葬,物品仍属他原来的氏族,所生子女归生母的氏族,从母姓。中国及世界许多国家历史上都有过父子不同姓的情况,如尧姓“陶唐氏”,其子丹朱则姓“有虞氏”。舜姓“姚氏”,其子均姓“商氏”。黄帝有二十五子,分别在十二个氏族成婚,其子孙便为十二姓。到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时期,对偶婚采取从夫居的形式。对偶婚的产生标志着人类开始有了较为稳定的婚姻关系,不仅能判明子女的生母,也能大致地确定其生父。对偶夫妻之间不仅仅有性的关系,而且开始了共同的经济生活,共同承担对子女和群体的义务。同时对偶关系又不甚牢固,易为双方所破坏。对偶婚的这种过渡性质,使它在取代群婚的同时,又提供了向更高形态婚姻演化的可能性。当经济因素逐渐成为人类社会的主导因素时,对偶婚开始消亡,适应私有制经济需要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开始形成。近现代社会中,对偶婚在世界大部分地区已泯灭,但在某些地区,仍以不同形式存在。18世纪初期,美洲印第安易洛魁部落中保持着对偶婚制。

对偶婚

原始社会的一种婚姻形态,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即在一定时间内结为配偶的婚姻形式。它是由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中间环节。对偶家庭以女子为中心,男人嫁到女方氏族。妻子在诸丈夫中有一个主夫,丈夫在诸妻子中有一个主妻。所有子女归女方氏族。由于双方分属于两个母系氏族,又无独立的经济,因而夫妻关系不巩固,随时都有解除的可能。但较之群婚进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被一夫一妻制代替。中国的傣族、佤族、独龙族及纳西族,都曾残留此种婚姻形式。

对偶婚

即“对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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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1: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