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市舶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24 市舶司官署名。元、明两代在广州、泉州等地设置,长官称提举。掌检查出入海港的船舶、征收商税、征购政府专卖品和管理外商等。清代废止。 市舶司官署名。宋代始置。明代亦置。掌商船征税。《续资治通鉴·宋纪·太祖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六月)壬申,初置市舶司于广州。”《明史·职官志三》:“市舶:〔广东、福建、浙江三市舶市,各设太监提督,后罢浙江、福建二司,惟存广东司〕。” 市舶司官署名。唐于广州设市舶使。宋于东南沿海通商城市设提举市舶司,设提举官。掌查检商船,征收商税,收购商品与管理外商等。元明称市舶提举司,设提举官。清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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