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林牧副渔业结构与布局
1982年, 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强调要按照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要求, 建立合理的产业结构。全省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在总劳动力的比重, 由1981年的86.9%下降为85.3%, 而从事林、牧、副、渔业的劳动力则由1981年的3.9%上升到5.7%。至1983年, 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继续下降为83%, 从事林、牧、副、渔业的劳动力上升为6.7%。林、牧、副、渔四业的产值占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29.5%, 比1978年增加6.6个百分点。1984年, 为发展林、牧、副、渔业进一步采取了一些措施。林业方面, 全省人工造林28.13万公顷, 四旁植树2.1亿株, 农民在自留山造林8.53万公顷, 森林滥伐现象有所减少; 牧业方面, 省级畜牧业区划通过鉴定, 建立了一批畜禽生产基地, 筛选瘦肉型杂交猪获得成功, 家畜家禽检疫有了加强, 畜禽出栏率、出笼率明显增加。全年畜牧业产值达到32.16亿元, 比1983年增长15.4%, 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 1978年的15.4%上升到21.3%;副业方面, 变小农经济的家庭副业为地区性商品生产, 据37个县1 530户农户调查, 全年副业的商品率为64.9%, 比1983年增长3.2个百分点; 渔业方面,注重利用塘、库、内湖和改挖低洼田养鱼, 发展稻田养鱼, 全省水产品总量2.7万吨, 比1983年增长17.1%。这一年, 湖南林、牧、副、渔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32.1%, 种植业下降为67.9%。
1985年, 全省农、林、牧、副、渔各业的比例关系开始了全面调整。1985年3月, 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出 《关于改革农产品统派统购制度的通知》, 对粮棉油改统购为合同定购, 定购以外的粮棉油, 一律按市场价自由交易, 如市场价低于原统购价, 国家仍按原统购价格敞开收购; 对生猪、鲜蛋和水产品, 取消派购, 自由上市、自由交易, 随行就市, 按质论价, 调动了广大农民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积极性, 开始了全面的结构调整, 农、林、牧、副、渔五业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到1988年, 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到46.4%, 林业上升到7.2%, 牧业上升到36.2%, 副业增加到5.8%, 渔业增加到4.4%。以后由于国家多次提高粮棉收购价格, 大力推广 “一优两高” 农业, 农业效益提高, 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有所提高。到1995年略升到51.9%, 林业4.1%, 牧业35.3%, 副业3.5%, 渔业5.2%。
随着结构调整的加快和商品化生产的发展, 农林牧副渔业布局上出现了专业化生产的新特征, 比较突出的是基地化生产。如生猪生产, 到1995年底, 全省建成55个瘦肉型猪基地县。当年出栏肉猪3 761万头, 占全省肉猪出栏总数的79%。全省涌现出12个出栏肉猪过百万头的大县。全省年养猪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专业户达40万户。在发展生猪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草食生畜、家禽和名特优水产。1998年, 全省出栏生猪5 969.5万头, 出栏牛111.6万头, 出栏羊433.4万头, 出笼家禽3.6亿羽, 水产品产量达116.8万吨, 分别比 1997年增长23%、12.9%、13.7%、14.6%、5.4%。
湖南省农林牧副渔各业产值所占比重情况, 见表3-1-2。
表3-1-2 农林牧副渔各业产值所占比重
(按当年价格计算)
单位:%
年 份 | 种植业 | 林 业 | 牧 业 | 副 业 | 渔 业 |
1949 1952 1978 1980 1985 1990 1995 1998 | 76.1 70.4 75.1 72.0 58.5 55.1 51.9 46.2 | 1.5 1.8 4.6 5.1 6.3 5.5 4.1 3.8 | 9.0 11.7 15.6 19.2 25.9 29.5 35.3 40.0 | 13.2 15.8 3.7 2.6 5.8 5.6 3.5 3.7 | 0.2 0.3 1.0 1.1 3.5 4.3 5.2 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