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平准令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平准令官名。汉代置。掌平抑物价及练染事务。属大司农卿。《史记·平准书》: “元封元年 (公元前110年)……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与争,物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农部丞数10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县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后汉书·百官志》: “平准令1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知物贾,主练染作采色 〔《汉官》曰: 员吏190人〕。丞1人。” 平准令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置为大司农属官。东汉沿置,令1人,秩六百石。掌知物价,主练染,作采色。灵帝熹平四年 (175) 改中准令,以宦官为令丞,列于内署。晋少府属官有平准令。南朝宋唯掌染,为避顺帝刘准名讳,改称染署令。南齐复旧称,隶省府。梁陈改平水令,三品蕴位。北齐置为司农寺平准署长官,正六品下。隋初沿北齐制,设员2人,正八品下;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隶太府寺,升正六品。唐置令二人,从七品下,掌官市易。凡百司不任用之物及没官之物,则以时出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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