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幼儿教师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幼儿教师幼儿园中全面负责幼儿的生活与教育活动的工作人员,50年代起至80年代初,从原苏联称“教养员”,1981年《幼儿园教育纲要》颁发以后,正式改称幼儿教师。主要职责是: 幼儿教师幼儿教师you'er jiaoshi在幼教机构中,对3~6岁幼儿进行教育的主要工作人员,即指受社会的委托,在幼儿园或其他幼教机构中对儿童的身心发展施加影响、从事教育和保育工作的教育工作者,又称教养员。19世纪中叶以前,入学前的儿童都是在家庭中受教育,由父母或家庭中其他成人担任教养任务。19世纪后,学前教育机构开始建立和发展,幼儿教师逐渐成为一支专门的教师队伍。在我国,清政府1903年制定的癸卯学制中规定蒙养院成为国家教育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同时产生了第一批幼儿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幼教事业的迅速发展,幼儿教师队伍也不断扩大。据1990年统计,全国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有105万人,其中教师75万人。不过,我国目前幼教师资结构还不够合理,尤其是性别结构,男性幼儿教师数量太少,这种状况必须有所改变。作为人才幼苗的园丁,幼儿教师负责着新生一代的质量,他们的工作关系到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受到了政府和全社会的关注。他们的劳动是崇高的、光荣的、富有创造性的,同时也是艰巨的。幼教事业在不断发展,幼儿教师也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他们的地位在逐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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