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州和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广州和约道光二十一年四月初七日(1841年5月27日)清将奕山接受义律提出五项条件,订立此约。和约规定:交付英军“赎城费”六百万元,赔偿商馆损失三十万元,清军退驻广州城外六十里外,以换取英军不入广州城。奕山讳败为胜,骗得清政府批准。英国勒索清政府巨额赔款后,便撕毁和约,对中国进一步侵略。 广州和约鸦片战争中清将奕山战败后与英国代表义律议订的休战协定。1841年5月27日在广州订立。主要内容:1.中国军队撤出广州,交付600万元“赎城费”;2.赔偿英国商馆损失30万元。不久英国撕毁和约,扩大侵略战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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