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1990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共25条。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条件和报请批准的程序;对国家自然护区、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和市、县、自治县自然保护区分级管理的主管部门和协同管理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方针原则以及对自然保护区的科学利用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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