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式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26 式封建时代国家机关的公文帐簿程式和行政活动的细则,有行政法规的性质。《唐六典》:“式以轨物程事。”《新唐书·刑法志》: “式者,其所常守之法也。”“式”含法律规范的含义可追溯至周,《书·微子之命》:“世世享德,万邦作式。”孔安国注“式”为“法式”,有规格、榜样之义。秦取其义,最早作为法律形式,定《封诊式》(睡虎地秦简),除“治狱”、“讯狱”外,都是司法文书程式。至汉有品式章程,南北朝再发展,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制定《大统式》。隋定法律形式为四:律、令、格、式; 式为一。炀帝大业二年 (606)颁行《大业式》。唐因之,屡修式,史籍载有《武德式》、《贞观式》、《永徽式》、《垂拱式》、《开元式》等内容全面的式,此外还有《职方式》等单行式。宋式是有关体制楷模方面的规定。《宋史·刑法志》载:“表奏、帐籍、关牒、符檄之类凡五卷,有体制楷模者皆为式。”宋神宗曰:“使彼效之之谓式。”至明、清,凡此类事归入会典,不再用式。 式中国古代法律形式之一。《诗经·大雅·烝民》:“古训是式,威仪之力。”郑笺曰: “故训,先王之遗典也;式,法也。”又《老子》:“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注曰: “式是法式也。”都是泛指的法则、法度。《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有《封诊式》,其内容是对司法官审理案件的要求和调查、审讯的程式,还包括若干案例。晋有品式章程。北魏后,又再度出现作为独立法律形式的“式”。西魏文帝时,宇文泰辅政,于大统十年 (544年),命尚书苏绰编定《大统式》。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曾颁《大业式》。唐依隋制,律、令、格、式并行。唐先后颁布的式有 《武德式》、《贞观式》、《永徽式》、《垂拱式》、《开元式》等。唐式大体为三十三篇,以尚书省二十四司及秘书、太常、司农、光禄、太仆、太府、少府、监门、宿卫、计帐等官署为其篇目,分为二十卷。式是中央发布的各机关部门行政活动的规则,“式以轨物程事”,为百官有司“所常守之法”,相当于今天行政部门颁布的“实施细则”。宋代的式与唐式的性质又有所不同。据《宋史·刑法志》载: “使彼效之谓之式”;“表奏、帐籍、关牒、符檄之类,凡五卷,有体制模楷者,皆为式”。式成为有关国家机关公文程式的专门法规。明、清不专门以式立法,其内容编入《会典》之中。 式又称“语气”。语法范畴的一种。通过一定的语法形式表示说话人对所述行为动作的态度。如英语有陈述式、祈使式、虚拟式3种。“You arelate”(你迟到了。陈述);“Don’t be late!”(不要迟到! 祈使);“If I were you,I would not be late”(假如我是你的话,就不会迟到。虚拟)。现代汉语用“的、了、吗、呢”等语气助词和语调表示各种语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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