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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张居正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158 张居正1525—1582

明代著名理财家。字叔大,号太岳。江陵人。1572年明神宗继位,张居正为首辅秉政,“力筹富国”,在财政经济上推行了一系列改革,使明王朝出现了十年安康局面。张居正重视均平赋税,认为“豪强兼并,赋役不均”,是国贫民穷的基本原因,只有均赋,才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地主阶级统治。他实行均赋的基本措施是清丈土地,计亩征银,推行一条鞭法。他强调节制统治阶级的奢侈浪费,认为“治国之道,节用为先”,统治者不应该横征暴敛以加重百姓负担,而应该加意撙节,“取之于自足之中以厚下”。他主张严惩贪官污吏,认为这是足民足国的一条重要措施。在农商关系上,他认为“商通有无,农力本穑”,密切联系,互相依赖,缺一不可,“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本穑以资商,则商病。”国家必须实行使农商共同发展的政策。他推行一条鞭法改革,将实物税全部改为货币税,适应了当时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又有着促进商品经济繁荣的作用。


117 张居正1525—1582

明政治家。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湖北江陵)人。嘉靖进士。隆庆元年(1567)入阁。历任翰林院编修、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等职,神宗时为内阁首辅,总揽国政。执政10年,大力改革弊政,崇尚法治,重振封建纲纪;按明太祖时的法度行事,整顿吏治,裁减冗员,罢免因循守旧的官吏;1578年下令清丈土地,清查豪强地主隐瞒的庄田,抑制土地兼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一条鞭法,改革赋税制度,合并税役,按亩征税,同时还削减军饷,俭省开支,使财政收入大有好转;任用戚继光等名将屯田、治兵、御边,任用潘季训治理黄淮,并兴修水利,改革漕运,使荒地转为耕桑;还加强内阁和六部事权,使朝政为之一新。著有《张文忠公全集》。

张居正1525—1582

字叔大。明江陵 (今湖北沙市) 人。号太岳。嘉靖进士。嘉靖二十八年(1549),上《论时政疏》。四十一年为裕王府讲官。四十五年世宗死,徐阶草遗诏,与张居正共谋。隆庆元年 (1567) 入阁。不久上 《陈六事疏》,主张省议论、振纲纪、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他调任谭纶、戚继光主持蓟州防务,李成梁镇守辽东,王崇古、方逢时镇守宣、大。对俺答实行 “封贡通市”。神宗即位,他取代高拱出任首辅。大力推行改革措施。整饬边防,清丈田亩,行一条鞭法,兴修水利,发展生产。严令 “各巡抚丈田均粮,但有执违阻挠,不分宗室、军民,据法奏来重处”。万历十年 (1582) 六月,张居正卒,反对者立即交章弹劾。改革措施被废止,并籍其家。熹宗时,诏复故官。崇祯帝诏复张居正长子敬修原官。有《张文忠公全集》。

张居正1525—1582Zhangjuzheng

明朝大臣,政治家。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湖北江陵)人。嘉靖十九年(1540),以16岁中举,二十六年,二甲进士及第,改庶吉士,授编修。以注意国家典故,勇于任事,被徐阶所器重。隆庆元年(1567)二月,以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充《世宗实录》总裁,不久,进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因穆宗为裕王时,他曾侍裕邸讲读,故虽入阁较晚,资历不深,仍得穆宗重视。穆宗死,他与太监冯保合谋,逐高拱,代为内阁首辅。时神宗年幼,“大柄悉以委居正”(《明史》卷二百十三《张居正传》),前后当国10年。当时,军政败坏,财政危机,阶级矛盾尖锐。为巩固封建统治,张居正从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进行了改革,力求富国强兵。在政治上,大力整顿吏治,裁汰冗员,推行“考成法”。又着眼于提高工作效率,“虽万里外,(令)朝下而夕奉行”(同上)。在军事上,加强边防要塞,调抗倭名将戚继光守蓟门,派李成梁镇辽东。另一方面又坚持和蒙古族的和平友好往来,力争边境安宁。故在张居正执政时期以及后来二、三十年间,明朝东北边境未发生大的战争。在经济上,他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万历六年(1578),荐举治河专家潘季驯督修黄河、淮河。畅通漕运,颇有成绩。同年,下令清丈全国土地,限3年完成。在此基础上,实行赋役改革,将部分徭役转入地亩,赋税、徭役及其他派办合并为一,称一条鞭,计亩征银。万历九年,一条鞭法在全国推行。限制了豪强逃避赋税,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国家府库也逐渐充裕。万历十年,张居正病死,以张诚为首的宦官群起攻击居正,家产被抄。遗著有《张文忠公文集》。

张居正1525—1582

明代政治家。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嘉靖进士,穆宗隆庆时入阁,穆宗死后任首辅,万历(神宗年号)初年主持国事,实行改革:清丈土地,推行一条鞭法等,缓解了政府财政危机。又治理黄河、淮河,加强北方边防,皆有成效。其政策促进了农业生产及商品经济发展。有《张文忠公全集》。参见“一条鞭法”及“经济”、法学”中的“张居正”。


张居正

在法律上,提出“振纪纲”、“以法绳天下”。认为应严格执行法律,作奸犯科者不得宽赦,对农民起义要镇压和安抚并用,赏罚应该公平。参见“历史”中的“张居正”。


张居正

明万历六年(1578年)下令清丈全国土地,清理出勋戚、豪强的大批隐田。万历九年在全国普遍推行一条鞭法,改革赋税制度,按田亩计算征白银,对土地兼并与均征赋役起了一定的作用,使当时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有所好转。在农商关系上主张“厚农而资商”、“厚商而资农”(《赠水部周汉浦榷竣还朝序》)。此外,裁减冗员,以减少开支;用名将戚继光,加强对鞑靼族的防御;用潘季驯主持浚治黄淮,均有成效。参见“历史”中的“张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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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8: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