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录遗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录遗清朝为准备参加乡试而补行的一种资格考试。凡生员参加科考、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考、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名为录遗。经过隶遗合格者亦可参加乡试。参见 “科考”、“录科” 条。 录遗清代科举制度。对科考、录科未取或未试的生员等,于乡试前再补考一次,录取者即可参加乡试而得名。 录遗清代科举考试中对未取得乡试资格者的补行考试。清制,凡准备应乡试者,必须经过资格考试。在学之生员通过科考可取得乡试资格,未通过科考或因故未参加科考,以及未列于学宫的在籍之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等须通过录科取得乡试资格。如科考、录科均未通过,或未参加科考、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补行考试一次,名为“录遗”。合格者亦准参加乡试。录遗考试内容与科考、录科同。参见“科考”、“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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