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律师检核办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律师检核办法文件名。南京国民政府考试院、司法院会同制定。1941年8月16日公布施行。共十二条。对《律师法》中有关条款作了解释说明和补充规定,同时对律师检核的实施办法作了规定:律师检核由考选委员会组织律师检核委员会常期办理;声请检核者,应呈缴声请检核履历书、保证书、资格证明文件等各件;律师检核委员会检核结束,呈由考选委员会会议决定之;检核及格者发给律师考试及格证书,并咨送司法行政部备查。1945年9月,由考试、司法、行政三院会同修正公布,内容未作大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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