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律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律科金代科举考试科目之一。因以考法律条文而得名。又称作“诸科”。始设于海陵王正隆元年(1156)。考试于律令内出题,府试十五题,每五人取一人。章宗大定二十二年(1182)定制,会试每场十五题,三场共通试三十六条以上,文理优、拟断当、用字切者,为中选;临时约取之,无定数。二十九年,有关官署上书建议律科应通考《论语》、《孟子》,以涵养其气度,遂为定制。后又于《论语》、《孟子》内试小义一道,府、会试别作一日引试,命经义试官出题,与本科通考定之。由律科选中者称“律科进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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