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宥罪犯的3个可以减刑的条件。《周礼·秋官司寇》:“司刺: 掌3刺、3宥、3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一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 三宥又称“三侑”。汉称“三原”。指得以减免刑罚的三种情况。源出于《周礼·秋官·司刺》。一曰不识(无知而犯,一说不审而犯)、二曰过失(因疏忽大意而犯)、三曰遗忘(知而忘记)。一说三宥为三次宽恕。《管子·法》中说“三侑”系王公家族犯罪须在三次宽宥后决定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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