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分析农村阶级》How to Differentia-te the Class in the Rural Areas
毛泽东关于分析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农村阶级问题的文章。是他1933年10月在领导革命根据地查田运动时,为纠正土地改革工作中发生的偏差,正确解决土地问题而写的,曾由当时中央工农民主政府通过,作为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依据。
本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的农村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正确分析农村阶级的客观依据。毛泽东根据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剥削情况,把中国农村中的阶级,划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及工人(包括雇农在内)等五类。
该文指出: 占有土地, 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为生的,叫做地主。地主的剥削方式,主要是收取地租。对于帮助地主收租的管家,依靠地主剥削农民为主要生活来源以及依靠高利贷剥削为主要生活来源,其生活状况超过普通中农者,均应一律按地主看待。富农一般占有土地,占有比较优裕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 自己参加劳动,但经常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之一部或大部。富农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中农一般占有土地, 占有相当的生产工具。中农的生活来源完全或主要依靠自己劳动。他们一般不出卖劳动力,一般不剥削别人,甚至许多中农还要受别人小部分地租、债利等剥削。而富裕中农则对别人有非经常的、非主要的轻微剥削。毛泽东指出了正确区分富裕中农和富农的具体标准。这对纠正当时侵犯中农的“左”的错误具有指导意义。贫农是指占有一部分土地和不完备的工具,有些全无土地只有一些不完备的工具,一般都须租入土地耕种,受地租、债利和小部分雇佣劳动剥削的劳动者。工人(雇农在内)是指一般全无土地和工具,或有极少部分土地和工具,完全或主要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劳动者。
该文是中国土地革命的重要文献之一。它的发表,不仅在当时对纠正王明“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正确分清阶级阵线具有重要作用,而且也为以后的土地改革提供了划分阶级的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