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情与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情与理中国古代美学范畴,也是古代散文美学范畴。“情”,一般指情志、感情;“理”,一般指道理、事理以及作品所包容的思想内涵等。中国古代美学史上,曾出现“言志”和“缘情”,两种创作主张。“言志”派注重作品的思想性,“缘情”派则注重作品的情感性。两种倾向虽然不同,但也不是截然对立。主张“言志”的荀子在其《乐论》中也注意到情感对作品的重要性;主张“缘情”的陆机也说过“理扶质从立干,文垂条而结繁”的话。大多数古代理论家都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理”与“情”二者的辩证关系。有的甚至将“情”、“理”二字连用,以至于互相代替。《文心雕龙·体性》篇说:“夫情动而言行,理发而文见”,这里互文见义,“情”即“理”,“理”即“情”,都指文章的内容。到了宋代,由于思辩科学的发展,重“理”的倾向大大加强。文章和诗歌中“理”的成份增加了,议论、讲道理多了起来。后人有“唐诗人主情,宋诗人主理”的说法。这里的“情”指情韵;“理”,则指哲理、道理。到了晚明清初,情理之争达到高潮,主“情”反“理”的呼声很高。这时的“理”,专指道学家所主张的束缚人们情性的“理”,因此,主情派战胜主理派是自然的结果。后来,“情理”交至的观点又流行起来,比较有代表性的意见说:“作诗之法,情胜于理,作文之法,理胜于情。乃诗未尝不本理以纬乎情,文未尝不因情以宣乎理。情理并致,此盖诗与文所不能外也。”(邹祇谟《与陆荩思》)这里指出了诗与文在表情达理方面的异同,是颇为中肯的。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